索引号: 00001434-9/2023-00000044 发布机构: 徐行镇
生效日期: 2023年03月01日 文 号: 徐府发〔2023〕1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街镇任免

上海市嘉定区徐行镇人民政府

徐府发〔2023〕1号

嘉定区徐行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行镇国家卫生镇巩固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4)》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1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现将《徐行镇国家卫生镇巩固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4)》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嘉定区徐行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日

嘉定区徐行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行镇国家卫生镇巩固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4)》的通知.pdf

 


徐行镇国家卫生镇巩固工作实施方案

(2022-2024年)

 

2022-2024年,我镇将接受新一轮国家卫生镇复审,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由三年固定时间段复审调整为在命名后的三年内随机抽查复审。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上海市政府关于爱国卫生工作意见精神,进一步提高我镇国家卫生镇巩固管理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服务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顺利通过国家卫生镇复审,助力健康徐行建设,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依据2021年新版《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全爱卫发〔2021〕6号)、《上海市国家卫生镇巩固管理办法》(沪爱卫会〔2022〕9号),重点围绕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市容环境卫生、生态环境、重点场所卫生、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等8项工作任务,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国家卫生镇巩固工作,进一步完善城市服务功能,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增强全民健康意识,提升城市整体形象,高质量通过本周期复审,被重新命名为“国家卫生镇”。

二、实施重点

(一)重点范围

1.建成区。主要指镇域内集中的城市化地区,具体为东至启秀路,南至胜竹路(东段)、勤学路(西段),西至武乡路(中段)、澄浏路(南、北段),北至徐曹路及周边可视范围。

2.非建成区。主要指镇域内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以及镇际结合部,具体为除建成区以外的区域。

(二)重点部位

城市主要公路与铁路,主要商圈与路段,集贸市场、便民服务点,城市绿地,公共水域,建筑工地及动拆迁工地、待建工地,公共厕所、垃圾收集点、转运站、处理设施、粪便及污水处理设施等,客运站及交通集散地,医疗卫生机构等重要单位,住宿业、游泳场馆、商场超市、电影院等大中型公共场所,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店、小歌舞厅、小旅店等公共场所“四小”行业,大中型餐馆,集中供餐单位,食品生产单位,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作坊等食品经营“三小”行业,居民小区,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村宅,村(居)委会,各类健康支持性环境等。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22年7月到12月)

研究制定本周期国家卫生镇巩固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分解巩固工作任务和落实相关单位职责分工,明确标准、目标和时限。各级部门建立、调整完善相应的卫生创建、爱国卫生组织机构。召开国家卫生镇巩固工作会议,对各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培训。结合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广泛宣传发动,营造立体式、多层次、全方位的浓厚巩固氛围。

(二)攻坚阶段(2023年1月到3月)

深入开展国家卫生镇巩固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各村居对建成区基本情况、重要单位信息、环卫基础设施情况、市容环境基本情况、健康支持环境情况、食品安全“三小”行业和公共场所“四小”行业清单等关键工作因素进行排摸,按照方案要求,对照标准和任务职责分工表,逐项排查,梳理任务清单,落实落细国家卫生镇巩固管理各项工作。针对存在问题,分类整治,逐一攻克。对尚未达标,能立行立改的,尽快补缺补差;不能立行立改的,制定分步实施方案,力争本周期内达标。对动态管理和难点问题,开展阶段性集中整治,以整治促管理。对已达标的指标继续巩固提高。同时,我镇启动本周期国家卫生镇巩固工作。

(三)迎检阶段(2023年4月到2024年12月)

全力做好国家卫生镇巩固提升与常态迎检工作,继续保持辖区内社会大卫生水平不降。相关职能部门、各村居进一步建立完善城市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常态化、制度化推进复审巩固工作。加强定期与不定期检查、街镇自查、职能部门与社会第三方相结合等多种形式的督查指导、问题反馈与整改巩固工作。参考市级模式对所辖区域开展定期评价,促进各部门提高卫生健康环境的常态化管理意识,改善卫生防病环境,提升社会健康管理水平。组织相关部门做好三年(2021-2023年)国家卫生镇巩固工作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申报工作。接受市爱卫办每年一次的国家卫生镇巩固情况监测评估、全国爱卫办组织的线上资料评估以及三年内每季度明查或暗访形式的随机抽查。

四、重点工作

(一)不断强化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加强爱国卫生工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坚强有力的领导机制、分工明确的责任机制、奖惩严格的考核机制及齐抓共管的共建机制,健全街镇、村居、楼组三级工作网络。各成员单位做好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各村(居)委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不少于一名,村(居)民委员会健全下属公共卫生委员会(爱国卫生领导小组),推动落实爱国卫生工作,年度有计划、部署、检查、总结。建立健康影响评估制度,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把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全过程各环节。

(二)持续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建立健全区域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网络,涵盖机关、医院、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新闻媒体、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等7类以上行业单位。做优宣教内容,建强宣传阵地,创新宣传形式,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大力开展健康知识普及,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积极开展健康村居、健康企业、健康机关、健康学校、健康促进医院、健康家庭等场所建设,持续推进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室外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深入推动无烟单位和场所建设,夯实健康徐行建设的微观基础。

(三)全面提升市容环境卫生水平

大力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重点做好主次干道、城市出入口、背街小巷、老旧居民小区、农贸市场、建筑工地、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农村村宅、铁路沿线和河道的环境卫生管理。强化户外广告、招牌建设管理,全面提升街景风貌。加强日常清扫保洁,做到卫生保洁全覆盖。推进垃圾分类科学管理、常态长效,规范环卫设施运行管理及垃圾收集、运输流程,确保密闭运输、车容整洁、垃圾日产日清。加强河道巡查,压实河湖养护企业各项责任,落实河湖养护“四定”机制,开展河湖长效管理养护,持续改善徐行水域环境。建立完善社区单位及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提升管理水平,遏制“十乱”现象,城乡结合部公厕及户厕无旱厕。推进农贸市场合理布局和标准化建设管理,逐步取消市场活禽交易,规范临时便民市场和流动商贩管理,维护市场及周边环境卫生。加强建筑工地管理,落实工地出入口硬化和保洁、工地围挡、施工降尘、运输车辆清洗、实时监控等规范化管理制度。持续推进公园绿地建设,结合扫盲绿地等专项工作实施,全力持续加快推进公园绿地建设工作,不断提高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和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四)巩固提升生态环境保护质量

继续强化PM2.5和臭氧污染的协同控制,重点聚焦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以产业和交通领域为重点,统筹能源、建设、生活等领域,全面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日常巡查,杜绝烟囱排黑烟、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现象。持续推进餐饮油烟治理,督促餐饮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保持正常使用。强化对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检查及夜间时段建筑工地施工审批、监管与执法检查,落实中央督察和市级督察交通噪声扰民问题整改。持续完善医疗废物收运体系,建立医疗废物收运处置长效机制,优化疫情常态化下医废的监督管理。防范生态环境风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落实落细固定污染源监管。推进水环境治理,在本镇已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河道生态治理,开展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溯源整治。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综合考虑镇域内外用水需求,通过水量统一调度,控制镇域取水量,保障生态水位达标。

(五)全面提升重点场所卫生管理水平

强化卫生综合监管,全面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规范各类公共场所经营行为,确保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小歌舞厅、小旅店等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内部设施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卫生检测结果、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的教学、生活等环境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职业卫生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和监督检查,形成“预防—救治—监管—宣教”四位一体闭环式管理,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

(六)全力保障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

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健全“综合协调+专业监管+基层综合执法”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提升食品安全信息追溯水平,督促食品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防重大食物安全事故发生。加强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临时备案管理,巩固无证无照治理成果。持续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对高风险餐饮单位和重点食堂全面推行视频监控和巡查。实施食品安全示范“百千万工程”,开展“放心餐厅”“放心食堂”建设,提升学校、幼托机构、养老机构等食品安全质量。强化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建立健全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加大集中供水、二次供水单位监管力度,确保管理规范、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生活饮用水安全。

(七)全面加强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管理

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统筹规划,推动公共卫生服务与医疗服务高效协同,强化监测评估,提高疫情报告与管理水平。健全“防、控、治”联动的重大传染病防控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公共卫生应急处置能力。规范发热门诊、肠道门诊、预检分诊设置,提升院感防控管理能力,杜绝院内感染事件发生。健全三级妇幼健康服务网络,增强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推进医防融合的疾病综合防治服务体系建设,提升重大疾病防治能力,强化疾病筛查和早期发现,加大慢性病防治适宜技术推广力度,充分发挥中医药优势和作用,深入开展慢性病防治管理。持续巩固三级管理和四方联动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模式,严格落实患者社区健康管理各项措施。健全重大事件处置中的社会心理健康监测预警机制,强化心理健康促进和心理疏导、危机干预。完善协同整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初步形成15分钟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圈。严厉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非法医疗广告行为等涉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维持良好医疗秩序。加大无偿献血宣传力度,确保满足临床用血需要,临床用血100%来自自愿无偿献血。

(八)全面提升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水平

加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强化病媒生物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做好重大活动保障和登革热等虫媒传染病的媒介控制。做好病媒生物密度监测,结合季节性爱国卫生活动,组织指导全镇统一开展春秋季灭鼠、夏秋季灭蟑和灭蚊蝇等除害防病突击行动。加强以蚊蝇孳生地调查清理与控制、除害设施设置与维护为主要内容的病媒生物防制常态工作,有效控制病媒生物孳生,确保设施日常防制效果。做好民生重点场所病媒生物防制服务工作,切实增强市民健康环境的获得感。推进病媒生物防制管理“一网统管”平台建设,建立监测、预警、排查、舆情、处置为一体的病媒生物防制常态化管理机制。开展病媒生物防制示范路段建设,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指导督促重点场所、重点单位贯彻执行与病媒生物防制有关的责任和任务,强化对全镇公共环境和重点行业、重点场所的病媒防制效果督查,确保“四害”的密度控制在国家病媒生物控制水平标准C级标准。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实施

相关职能部门、各村居要高度重视国家卫生镇巩固工作,将其纳入本部门、本地区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以职能部门牵头、村居属地责任为原则,结合日常工作实际,落实各项人、财、物等保障措施,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明确分工、细化责任。各部门切实履行行业指导和监管责任,全面抓好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及所属单位的国家卫生镇日常巩固管理工作。

(二)强化难点攻坚

相关职能部门、各村居要加大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力度。特别要聚焦卫生管理的难点问题,重点梳理并解决一批与市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环境卫生问题;针对易反复地区,集中力量开展多次专项环境整治活动。推进中要落实“一把手”负责制,领导干部切实深入基层,研究推进快速处置问题。

(三)强化联动推进

相关职能部门、各村居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加强沟通、合力推进,做到组织有力、协作无间,确保复审工作无缝衔接、务实高效。同时,要广泛宣传动员群众参与,营造全员参与、人人创卫、共建共享健康徐行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常态管理

相关职能部门、各村居要认真对照标准,建立健全城市管理各类长效管理制度,常态化开展督查检查,依托一网统管平台,强化国家卫生镇巩固常态化管理。各行业管理部门按照行业管理承担的职责任务进行专业监督,同时强化群众监督,对明察暗访、群众投诉的问题,建立台账,限期整改,实现对公共设施、市容环境、环境保护、公共卫生、食品安全的全方位监管。

 

附件:1.住宅小区管理标准要求

2.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管理标准要求

3.农贸市场管理标准要求

4.公共厕所管理标准要求

5.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标准要求

6.商场超市管理标准要求

7.“三小”行业管理标准要求

8.“四小”行业管理标准要求

9.公园绿地管理标准要求

10.建筑工地管理标准要求

11.交通枢纽管理标准要求

12.水体管理标准要求

13.农村卫生管理标准要求


附件1

 

住宅小区管理标准要求

 

住宅小区是指按照城市统一规划,建设达到一定规模,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相对封闭、独立的住宅群体或住宅区域。暗访一般以抽查老旧小区为主。

 

健康教育

1.通过海报、电子屏和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爱国卫生和控烟宣传,健康教育内容定期更新(每月一次);

2.小区内有健身场地和设施,设施完好,清洁卫生;

3.小区内有健康步道等,设施完好,清洁卫生;有健康知识和技能宣传;

4.广泛开展全面健身活动、主题活动;活动场地群众健身活动普遍;

5.无户外烟草广告;

6.小区内配置有自动体外除颤器,设备完好,标识清晰醒目,有日常巡检记录。

 

环境卫生

7.小区内无障碍设施完好、无占用情况,并确保安全;

8.小区内环境清洁,无卫生死角,雨水下水道通畅清洁;

9.小区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齐全,标志规范,垃圾分类存放,垃圾箱房封闭,定时开放,周边环境整洁,垃圾日产日清;垃圾桶底部无陈旧性垃圾积存;楼栋垃圾通道封闭;

10.建筑垃圾定点规范堆放,无生活垃圾、绿化垃圾混放,清运及时;

11.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现象;楼道整洁,门窗无破损;

12.小区内部道路硬化平坦,停车位设置合理;设有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无飞线;

13.主要道路配备路灯等照明设施;

14.绿化养护良好,基本无泥土裸露现象;保洁到位,无毁绿占绿,无散在垃圾,无露天焚烧枯枝落叶;

15.景观水体维护良好,堤岸整洁;

16.公共厕所卫生清洁,无蝇无蛆,无明显异味,洗手设施完好;

17.文明养宠,宠物粪便及时清除;无饲养活禽现象;

18.废品回收管理规范。

 

公共卫生

19.公共厕所、电梯间等重点场所每日定时进行清洁消毒,可见清洁消毒记录;

20.疫情防控期间,出入口测温、扫码、验码等;室内公共场所佩戴口罩;

21.小区内老年活动室、居委办公场所等室内公共场所定时开窗通风,对频繁接触部位定时进行消毒;

22.小区内“三小”、“四小”管理符合相关要求,证照齐全,规范治理。

 

病媒生物防制

23.在建筑物外墙、垃圾房周边的隐蔽处布放灭鼠毒饵站,有警示标识;无鼠药外溢,用药规范,定期管理维护;

24.室外绿地布放捕蝇笼;数量充足,设置合理,定期检查维护;

25.无蚊蝇孳生地,蚊、蝇密度达标;无鼠迹;

26.居民无蚊、蝇、鼠、蟑侵害情况反映。

 

控烟工作

27.小区电梯、楼道内、老年活动室、居委和物业服务窗口等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无烟具;醒目位置正确、规范张贴禁止吸烟标识和提示语(包括“禁止吸烟”的图形和字样、监督举报电话、健康危害警示语以及部门落款等);

28.室内公共场所无吸烟现象,有工作人员或者佩戴控烟标识的劝阻员对室内公共场所吸烟行为予以劝阻。


附件2

 

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管理标准要求

 

主次干道是指连接城市各分区的干路,以交通功能为主的道路和承担主干路与各分区间的交通集散作用,兼有服务功能的道路。

背街小巷指城市主要马路后面的小街道、弄堂等生活空间。

 

社会宣传

1.辖区醒目位置设置国家卫生区(镇)标识;可见爱国卫生和健康宣传内容,健康教育内容更新及时;

2.无户外烟草广告。

3.有条件的可设置健康一条街。

 

环境卫生

4.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平整,道路照明及景观照明设施完好,运行正常;路缘石整齐,盲道等无障碍设施畅通完好;

5.无乱贴乱画、乱泼乱倒、乱拉乱挂、乱搭乱建、乱停乱放等十乱现象;车辆停放有序,无“僵尸”车;

6.道路旁垃圾分类收集,标志规范统一,容器配置齐全;

7.绿化养护良好,基本无泥土裸露现象;保洁到位,无毁绿占绿,无散在垃圾,无露天焚烧枯枝落叶;

8.道路路面及两侧基本无散在垃圾;

9.早夜市经营、设置合规,管理有序;

10.无建筑垃圾堆放,立面整洁、店招店牌规范有序,不造成光污染;

11.基本无宠物粪便;

12.保洁人员统一着装上岗,操作规范;

13.沿街单位落实门责制度,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无店外经营现象,门口有张贴场所码;

14.无明显可见烟蒂;

15.窨井盖完好,道路井盖、排水箅稳固、归位、完好; 基本无易涝积水点;

16.道路施工及临时道路管理规范;

17.配套公共厕所达二类以上建设标准;

18.禁鸣区设置合理、禁鸣措施落实到位。

 

病媒生物防制

19.在绿化、垃圾中转站周边的隐蔽处布放灭鼠毒饵站,有警示标识,无鼠药外溢,用药规范,定期管理维护;鼠密度控制良好;

20.无蚊蝇孳生地,规范设置捕蝇笼,定期检查维护;蚊、蝇密度达标。

附件3

 

农贸市场管理标准要求

 

农贸市场是农副产品生产者与消费者双方直接进行买卖活动的场所。

 

制度建设

1.有卫生管理制度、功能分区平面图且公示等;

2.有农药残留检测公示;公示内容符合实际并及时更新;

3.摊位或商户的证照有公示且有效。 

 

健康教育

4.有爱国卫生和健康宣传,定期更换内容;

5.有疫情防控宣传和控烟宣传;

 

环境卫生

6.划行归市合理,硬件建设符合行业规范,商品摆放规范有序;

7.市场内外地面和立面保洁到位、干净整洁,定期消毒,摊位内外整洁;

8.市场周边落实门责制度,无跨门营业现象;

9.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齐全,垃圾分类,日产日清,垃圾房封闭,周边环境整洁;垃圾桶底部无陈旧性垃圾积存;

10市场内公共厕所达二类以上建设标准,设施维护良好,内外环境整洁;

11.有禁售、禁食野生动物宣传,无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现象,无活禽交易;市场内流动商贩无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超薄塑料袋;

12.水产区设施完好,整洁卫生,附近路面无积水;

13.市场内小饭店、小熟食店、小食品加工店应醒目位置亮证经营,证照齐全有效,公示内容规范,设施设置规范,环境整洁,提倡明厨亮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和着装规范;

14.临时便民市场管理做到定时、定点、定品种,散装食品摊贩有防蝇、防尘、防食品污染措施,无现场明火烹饪菜肴现象;食品摊贩个人卫生良好;内外环境卫生较清洁,原辅材料符合安全卫生要求。

 

公共卫生

15.加强室内通风换气,每日定时进行清洁消毒,可见清洁消毒记录;

16.市场出入口做到测温、扫码、验码等防疫规定;市场内所有人员应规范佩戴口罩;

17.畜肉类和熟食类工作人员应佩戴工作帽和手套。 

 

病媒生物防制

18.市场内有规范的灭蝇、防蝇措施;摊位蝇密度达标;

19.市场内外建立完善的防鼠设施;室内规范布放粘鼠板、灭鼠毒饵站等,有警示标志,无鼠药外溢,用药规范;外围绿地及垃圾房周边安装捕蝇笼、灭鼠毒饵站等,定期检查维护;无鼠迹;

20.商户有灭蟑措施,无蟑迹。

 

控烟工作

21.市场内无烟草广告。

22.室内全面禁烟,醒目位置正确、规范张贴禁止吸烟标识和提示语(包括“禁止吸烟”的图形和字样、监督举报电话、健康危害警示语以及部门落款等);

23.无室内吸烟现象;有工作人员或者佩戴控烟标识的劝阻员对室内公共场所吸烟行为予以劝阻;

24.室外吸烟点规范配置,导引标识明显。


附件4

 

公共厕所管理标准要求

 

公共厕所是指在公共场所独立设置或者附设于其他建筑物设置,供社会公众使用的厕所。主要包括市政公共厕所、社会公共厕所。

 

健康教育

1.有规范的洗手宣传、防滑提示。

 

环境卫生

2.公厕指示牌清晰,标志标识规范,免费开放;

3.公厕设施不低于二类标准;

4.照明、洗手等设施完好;

5.内外环境卫生整洁,无明显臭味、无污物;

6.无旱厕;

7.厕所内无乱贴乱画,无小广告等;

8.公厕的采光、通风、供排水符合要求。

 

公共卫生

9.疫情防控期间,有扫码、验码等防疫措施;进入公共厕所规范佩戴口罩;

10.定时清洗消毒,有相应记录,配有洗手液;

11.如有坐便式马桶,应提供一次性马桶坐垫或消毒措施。

 

病媒生物防制

12.无蝇、无蛆、无蚊;未查见蚊蝇孳生地;

13.防蚊、防蝇设施规范;外围布放捕蝇笼,设置合理,定期检查维护;

14.公厕周边外环境防鼠设施到位,管理规范,有警示标识,无鼠药外溢,用药规范;鼠密度控制良好。

 

控烟工作

15.无室内吸烟现象,无烟蒂、烟味;

16.室内醒目位置正确、规范张贴禁止吸烟标识和提示语(包括“禁止吸烟”的图形和字样、监督举报电话、健康危害警示语以及部门落款等)。


附件5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标准要求

 

医疗机构是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医疗业务活动的机构,医疗机构分很多类别,有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基层医疗机构等。

 

健康教育

1.门诊、候诊大厅、导医台等室内外公共区域可见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内容;有疫情防控相关宣传;

2.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心理门诊;

3.可见为高龄、失能、行动不便等居家老人提供居家医疗服务的相关公告;有条件的可见为患者或医务人员提供餐饮服务、运动的设施场所。

4.配置有自动体外除颤器,设备完好,标识清晰醒目,有日常巡检记录。

 

环境卫生

5.有无障碍设施,且设施完好、无占用情况,并确保安全;

6.环境整洁;车辆停放整齐;环卫设施齐全;

7.依法分类收集医疗废物,按规定安全贮存,标识明显,没有混放现象,医疗废物收集容器封闭;医疗污水收集、处理、消毒和排放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要求;

8.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日产日清;

9.绿化养护良好,基本无泥土裸露现象;保洁到位,无毁绿占绿,无散在垃圾,无露天焚烧枯枝落叶;

10.机构内公共厕所数量充足,干净整洁,设施不低于二类标准。

 

公共卫生

11.设立体温监测点,对进入医疗机构的人员落实测温、扫码、验码等防控措施,体温异常者转入发热门诊就诊;进入医院规范佩戴口罩;

12.发热门诊、肠道门诊、预检分诊为独立建筑或独立区域设置,原则上与其他建筑、公共场所保持一定距离;非独立设置应与普通门急诊等区域有实际物理隔离屏障,具有独立出入口;设施设备完善、标识明显,有医护人员值守;发热门诊、肠道门诊满足“三区两通道”设置要求;

13.接种门诊制度上墙,程序清晰,设置、流程规范;

14.无超出规定内容的其他医疗广告或虚假宣传等;

15.投诉接待制度落实到位,二级及以上医院设置警务或治安室,标识明显、有人值守。

 

病媒生物防制

16.外环境布放灭鼠毒饵站,有警示标识,无鼠药外溢,用药规范,定期管理维护;鼠密度控制良好;

17.室外绿地及垃圾房周边安装捕蝇笼,数量充足,设置合理,定期检查维护;

18.无蚊蝇孳生地;蚊、蝇密度达标;

19.医院食堂等三防设施合格。

 

控烟工作

20.有控烟宣传;医院范围内无烟草广告;

21.室内区域全面禁烟,不提供烟具,醒目位置正确、规范张贴禁止吸烟标识和提示语(包括“禁止吸烟”的图形和字样、监督举报电话、健康危害警示语以及部门落款等);

22.无室内吸烟和室外吸游烟现象;无烟蒂乱扔;有工作人员或者佩戴控烟标识的劝阻员对室内公共场所吸烟行为予以劝阻;

23.室外吸烟点规范配置(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妇产医院全面禁烟),导引标识明显。


附件6

 

商场超市管理标准要求

 

商场指聚集在一个或相连的几个建筑物内的各种商店组成的市场,特点是面积较大、商品比较齐全,按照规模可分为:大、中、小型。超市是实行敞开式售货,由顾客自助服务,可满足消费者日常生活必需品需求的零售商店、小型菜店。

 

健康教育

1.有健康教育宣传内容、疫情防控宣传内容,并定期更新;

2.大型商超内配置有自动体外除颤器,设备完好,标识清晰醒目,有日常巡检记录。

 

环境卫生

3.无障碍设施完好、无占用,并确保安全;

4.醒目位置亮证经营,有量化分级管理、卫生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群众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

5.环境整洁,无卫生死角,无乱堆乱放;

6.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齐全,垃圾房封闭,定期消毒;垃圾分类,日产日清;周边环境整洁;

7.落实门责制度,商场周边保持整洁有序,合理设置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区域,无乱停放现象;

8.绿化养护良好,基本无泥土裸露现象;保洁到位,无毁绿占绿,无散在垃圾,无露天焚烧枯枝落叶; 

9.店招店牌设置规范,无安全隐患,不造成光污染;

10.商超内公共厕所达二类以上建设标准,设施维护良好,内外环境整洁。

 

公共卫生

11.疫情期间,出入口做到测温、扫码、验码等防控措施;加强室内通风换气,定期消毒;可见清洁消毒记录;

12.市场内所有人员做好科学防护,规范佩戴口罩,并有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提供;

13.上岗期间,畜肉类和熟食类工作人员应佩戴工作帽和手套等,并持有有效健康证明;

14.符合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要求,生熟分开、干湿分离,无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现象;

 

病媒生物防制

15.重点区域三防设施完好;室内蚊蝇密度达标,无鼠迹、蟑迹等;

16.果蔬、烘焙及熟食等区域目测无成蝇聚集;

17.室外绿地安装捕蝇笼,数量充足,设置合理,定期检查维护;

18.地下空间及建筑物外环境布放灭鼠毒饵站,有警示标识,无鼠药外溢,用药规范;鼠密度控制良好。

 

控烟工作

19.无烟草广告;

20.室内禁烟,不提供烟具,醒目位置正确、规范张贴禁止吸烟标识和提示语(包括“禁止吸烟”的图形和字样、监督举报电话、健康危害警示语以及部门落款等);

21.无室内吸烟和室外吸游烟现象;有工作人员或者佩戴控烟标识的劝阻员对室内公共场所吸烟行为予以劝阻;

22.室外吸烟点规范配置,导引标识明显。


附件7

 

“三小”行业管理标准要求

 

食品安全“三小”行业是指小饭店、小熟食店、小食品加工店。

 

健康教育

1.有健康教育、疫情防控内容,配合开展爱国卫生宣传;

2.推行分餐制和公筷制,大力倡导“光盘行动”。

 

环境卫生

3.落实门责制度,保持内外环境和设施整洁,无跨门营业现象;

4.有独立上下水及基本设施;

5.管理规范,科学设置经营区域;食品隔墙离地存放、生熟分开,并按照包装标识的条件存放;

6.有垃圾收集设施,垃圾分类、日产日清,无卫生死角;

7.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和着装规范,戴口罩、无长指甲、无佩戴首饰,公示或佩戴本人健康体检合格证;

8.有禁售、禁食野生动物宣传,无野生动物交易;

9.店铺招牌设置规范,无安全隐患;

10.醒目位置亮证经营,证照齐全有效,公示内容规范,卫生管理规范;推行明厨亮灶;

11.直接入口性食品和餐饮具有防污染设施;

12.规范销售散装及散装直接入口食品;

13.餐饮单位油烟净化符合要求,无油烟直排、油泥污染立面现象。

 

公共卫生

14.疫情期间,对顾客和网约配送员落实测温、扫码、验码等防控措施;

15.确保有效通风换气;符合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要求。

 

病媒生物防制

16.防腐、防尘、防蝇、防鼠设施到位,基本无蝇、无鼠迹、蟑迹等;

17.周边因地制宜设有捕蝇笼、灭鼠毒饵站等病媒防制设施,定期检查维护。

 

控烟工作

18.无烟草广告;

19.不提供烟具,醒目位置正确、规范张贴禁止吸烟标识和提示语(包括“禁止吸烟”的图形和字样、监督举报电话、健康危害警示语以及部门落款等);

20.无室内吸烟现象,有工作人员或者佩戴控烟标识的劝阻员对室内公共场所吸烟行为予以劝阻。


附件8

 

“四小”行业管理标准要求

 

公共场所“四小”行业是指小型理发店(美容美发店)、小旅店、小歌舞厅、小浴室等。小网吧列入控烟暗访点位。

 

健康教育

1.醒目位置张贴有健康教育宣传内容;

2.小理发店或美容美发店有皮肤病防治健康宣传;

3.小浴室有浴池禁止性病、皮肤病患者入浴标识和防滑等健康提示;

 

环境卫生

4.醒目位置亮证经营,证照齐全有效,有卫生许可证、量化分级管理、卫生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群众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

5.室内外环境整洁,基本设施设备完好,管理规范;

6.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

7.有垃圾收集设施,垃圾分类、日产日清。

 

公共卫生

8.有消毒通风措施,可见换气设备或开窗;

9.疫情防控期间,对顾客和工作人员落实测温、扫码、验码等防控措施;备有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工作人员佩戴口罩。

10.公共用品用具一客一换,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清洗、消毒、保洁,记录齐全。公共用品用具的配备数量满足经营需要。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

11.浴池有消毒箱,理发店有消毒箱和皮肤病专用工具。

 

病媒生物防制

12.有条件的设置灭鼠毒饵站、捕蝇笼等病媒防制设施,定期维护。

 

控烟工作

13.无烟草广告;

14.不提供烟具,醒目位置正确、规范张贴禁止吸烟标识和提示语(包括“禁止吸烟”的图形和字样、监督举报电话、健康危害警示语以及部门落款等);

15.无室内吸烟现象,有工作人员或者佩戴控烟标识的劝阻员对室内公共场所吸烟行为予以劝阻。


附件9

 

公园绿地管理标准要求

 

公园绿地是指相对集中独立的、对公众开放、具有游憩功能的绿地,包括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和其他专类公园;另外还有带状公园和街旁绿地。爱国卫生暗访检查公园绿地以察看健康支持性环境为指向。

 

健康教育

1.利用电子屏幕、海报、宣传栏、宣传展板和电视终端等形式开展爱国卫生、健康教育、疫情防控等宣传,定期更新;

2.设置符合规范的健康步道(长度>300米,具有健康知识和技能宣传内容和一定数量步数或米数标志)、健康主题公园(具有健康宣传内涵的主标志和一定数量不同内涵的宣传版面或宣传阵地);有条件的可设置健身点;

3.公园内配置有自动体外除颤器,设备完好,标识清晰醒目,有日常巡检记录;

 

环境卫生

4.绿化养护良好,基本无泥土裸露现象;保洁到位,无毁绿占绿,无散在垃圾,无露天焚烧枯枝落叶;

5.有垃圾收集设施,垃圾分类、日产日清;

6.无噪声污染;

7.允许宠物进入的区域,粪便及时清理,无明显宠物粪便;

8.地面无明显痰渍等污染现象;

9.无较多可见烟蒂;

10.公共厕所设施不低于二类建设标准。

 

公共卫生

11.疫情防控期间,对游客和工作人员落实测温、扫码、验码等防疫措施,对公园内厕所、健身设施、儿童游乐设施、座椅等公用设施和高频接触部位定期消毒;可见清洁消毒记录;

 

病媒生物防制

12.防蝇、防鼠设施到位,管理规范,灭鼠毒饵站有警示标识,无鼠药外溢,用药规范;基本无蝇,无鼠迹、蟑迹等;

13.下水道、阴沟、厕所和垃圾桶周围等无明显蚊虫聚集;

14.定期清除阴沟、浊水塘、臭水坑、角落积水处等蚊虫孳生地,无蚊幼发现。

 

控烟工作

15.无户外烟草广告。

16.公园内的茶室、活动室等室内场所内醒目位置正确、规范张贴禁止吸烟标识和提示语(包括“禁止吸烟”的图形和字样、监督举报电话、健康危害警示语以及部门落款等);

17.室内公共场所无吸烟现象,有工作人员或者佩戴控烟标识的劝阻员对室内公共场所吸烟行为予以劝阻;

18.有条件的设置规范室外吸烟点,减少吸游烟现象。


附件10

 

建筑工地管理标准要求

 

建筑工地是指正在发展建筑项目,进行土木工程的地点,其范围常有围板、铁丝网或者围墙所封闭,限制人员及物料、机械和车辆的进出。包括在建、待建、拆迁三种类型。

 

健康教育

1.有爱国卫生、健康教育和疫情防控宣传内容;

2.有区域设置安全标志和保护设施。

 

环境卫生

3.建筑工地管理到位,卫生整洁,规范围挡,无噪声、扬尘污染,易扬尘物质有覆盖措施(如绿纱覆盖等),出口处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并对驶出车辆进行清洗;在建工地材料堆码整齐;

4.建筑垃圾规范处理,出入路口及沿途无散落垃圾,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

5.生活区域环境清洁,无卫生死角,无散在垃圾,重点场所保洁到位;

6.厕所清洁卫生,无蝇,洗手设施设备完善;

7.有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做到日产日清,无散在垃圾。

 

公共卫生

8.疫情防控期间,工地出入口落实测温、扫码、验码、出入登记等防控措施;备有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

9.食堂证照齐全,上墙公示,规范着装,戴口罩,操作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病媒生物防制

10.食堂病媒防制设施到位;

11.规范设置灭鼠毒饵站、捕蝇笼,并定期维护,灭鼠毒饵站有警示标识,无鼠药外溢,用药规范;

12.蚊、蝇、鼠、蟑密度达标。

 

控烟工作

13.无户外烟草广告;

14.醒目位置正确、规范张贴禁止吸烟标识和提示语(包括“禁止吸烟”的图形和字样、监督举报电话、健康危害警示语以及部门落款等);

15.室内公共场所无吸烟现象,无烟具,有工作人员或者佩戴控烟标识的劝阻员对室内公共场所吸烟行为予以劝阻。


附件11

 

交通枢纽管理标准要求

 

交通枢纽是指不同运输方式的交通网络运输线路的交汇点。包括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及铁路(公路)500米延长线等。

 

健康教育

1.有爱国卫生和健康教育宣传氛围,利用电子屏幕、海报、宣传栏、宣传展板和电视终端等形式开展健康教育、控烟和疫情防控相关宣传,定期更换。

2.配置有自动体外除颤器,设备完好,标识清晰醒目,有日常巡检记录;

 

环境卫生

3.内外环境整洁有序;

4.设有垃圾收集设施,垃圾分类收集,日产日清;

5.无车辆乱停乱放现象,无占用盲道;

6.绿化养护到位,无散在垃圾;

7.地面无明显痰渍等污染现象;

8.铁路(公路)两侧500米范围内无露天堆放的彩钢瓦、塑料薄膜、防尘网等轻飘物品,铁路沿线安全保护区内无倾倒垃圾、排污等现象;

9.配套公共厕所达二类以上建设标准。

 

公共卫生

10.疫情期间,对乘客和工作人员落实测温、扫码、验码等防疫措施;备有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

11.确保有效通风换气;定期消毒,对卫生间、门把手、电梯按钮、楼梯扶手等公用设施和高频接触部位清洁消毒并记录;

12.室内场所所有人员规范佩戴口罩。

 

病媒生物防制

13.食堂防蝇、防鼠设施到位,管理规范,有明显标识;

14.院内周边沿墙隐蔽处有灭鼠毒饵站,有警示标识;无鼠药外溢,用药规范,定期管理维护;

15.无蚊蝇孳生地,基本无蝇,无鼠迹、蟑迹等。

 

控烟工作

16.无烟草广告;

17.室内全面禁烟,在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及主要入口处,公共交通工具内醒目位置正确、规范张贴禁止吸烟标识和提示语(包括“禁止吸烟”的图形和字样、监督举报电话、健康危害警示语以及部门落款等);

18.无吸烟现象,有工作人员或者佩戴控烟标识的劝阻员对室内公共场所吸烟行为予以劝阻;

19.规范设置室外吸烟点,减少吸游烟现象;

20.地面无明显可见烟蒂。


附件12

 

水体管理标准要求

 

水体是河流、湖泊、沟渠、池塘、景观水体等大中型水体。

 

健康教育

1.在容易发生溺水等伤害的区域设置安全标志和保护设施;

2.有条件的设爱国卫生和健康教育宣传内容。

 

环境卫生

3.无直排污水现象,无黑臭水体;

4.水面清洁,岸坡整洁完好,无垃圾杂物;

5.岸坡绿化养护较好。

 

病媒生物防制

6.目视范围无明显蚊虫聚集;

7.定期清除积水,消除蚊虫孳生地;小区内景观水体、死水池塘等未查见蚊幼孳生;

8.防鼠设施到位,管理规范,有警示标识,无鼠药外溢,用药规范。


附件13

 

农村卫生管理标准要求

 

农村地区是指远离主城区或主镇区的纯农村区域,在城乡接合部外围的行政村和城中村也参照进行。

检查重点是行政村村部、老年活动室、医务室、村商业区域、较为集中的宅基、健身点。

 

健康教育

1.在村部、老年活动室、主要道路等合适位置设置宣传栏,有爱国卫生、健康教育、控烟等宣传内容,定期更新;

2.健身点设施维护完好;

3.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主题活动;活动场地群众健身活动普遍;

4.配置有自动体外除颤器,设备完好,标识清晰醒目,有日常巡检记录;

 

环境卫生

5.行政村村部、老年活动室、医务室、商业区域、所查宅基环境整洁,无卫生死角;

6.村部等单位和农户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齐全,标志规范,实行垃圾分类,垃圾房封闭,周边环境整洁,垃圾日产日清;

7.基本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乱拉乱拽(电线)等现象;

8.绿化养护良好,保洁到位,无毁绿占绿,无散在垃圾,无露天焚烧枯枝落叶;

9.农田区域无成堆垃圾,无秸秆焚烧现象,无垃圾杂物焚烧现象;

10.村内道路硬化平坦,主要道路配备路灯;

11.无活禽散养现象,无禽粪直排水体现象;

12.生活污水规范排放,无污水直排,无黑臭水体;

13.废弃厕所拆除,无旱厕或粪缸;

14.废品回收管理规范。

 

公共卫生 

15.疫情期间,公共场所做好测温、扫码、验码等防控措施;开展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

16.公共厕所、垃圾房等重点场所定期进行清洁消毒,并记录;

17.完成农村改水,农户自来水普及率100%,农户非饮用水井定期消毒。

 

病媒生物防制

18.在村部、老年活动室、商业区域、垃圾房周边隐蔽处布放灭鼠毒饵站、安装捕蝇笼,设置规范并定期维护,灭鼠毒饵站有警示标识,无鼠药外溢,用药规范;鼠密度控制良好;

19.及时清理宅基周边垃圾、积水,消除蚊蝇孳生地,无明显蚊蝇聚集。

 

控烟工作

20.无烟草广告;

21.行政村村部、老年活动室、医务室室内禁止吸烟,醒目位置正确、规范张贴禁止吸烟标识和提示语(包括“禁止吸烟”的图形和字样、监督举报电话、健康危害警示语以及部门落款等);

22.室内公共场所无吸烟现象,有工作人员或者佩戴控烟标识的劝阻员对室内公共场所吸烟行为予以劝阻;

23.老年活动室应设室外吸烟点,其他场所有条件的规范设置室外吸烟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