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17024 | 发布机构: | 徐行镇 |
生效日期: | 2017年02月27日 | 文 号: | 徐委[2017]24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街镇任免 |
上海市嘉定区徐行镇人民政府
徐委[2017]24号关于房一新等同志职务聘任的通知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
聘任房一新同志为政府办公室主任;
聘任李海青同志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人大办公室(人大代表联络室)主任、政府文书;
聘任陈 静同志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信访办公室主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
聘任王利彬同志为信访办公室副主任;
聘任黄 静同志为纪委副书记兼监察室主任;
聘任张 斌同志为党群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兼党委秘书;
聘任施向红同志为党群工作办公室人事干事兼社区党建服务中心主任;
聘任袁 渊同志为党群工作办公室组织干事兼社会工作党委副书记(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聘任王佳丽同志为党群工作办公室宣传干事兼文明办副主任(副科级);
聘任段晓忠同志为武装部主任科员;
聘任朱 廷同志为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聘任黄培元、顾爱萍同志为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
聘任林宗华同志为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主任兼教委常务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聘任张 岩、朱秋红同志为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副主任;
聘任朱 亮同志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援青);
聘任施开学同志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聘任高家伟、胡梦阳同志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
聘任张英芳同志为社区管理办公室主任;
聘任郁琦红同志为社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聘任邵 川同志为社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聘任夏 敏同志为规划建设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聘任周昱慧同志为规划建设办公室副主任;
聘任卢明光同志为规划建设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聘任平立锋同志为房屋土地征收工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正科级);
聘任陈 超同志为房屋土地征收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聘任叶德林同志为财政所所长;
聘任金 娇、陆华莉同志为财政所副所长;
聘任杨爱萍同志为经济管理事务中心主任;
聘任汤 岐同志为经济管理事务中心副主任;
聘任王 愔同志为经济管理事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聘任赵 军同志为安全生产监察所所长(正科级);
聘任吕 娟同志为安全生产监察所副主任科员;
聘任王 燕同志为文化体育服务中心主任;
聘任周静怡同志为文化体育服务中心副主任;
聘任赵 军同志为文化体育服务中心副主任科员;
聘任卢盛珠同志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主任兼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主任、社会救助事务所所长;
聘任高海峰同志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副主任兼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
聘任孙丽佳同志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副主任兼社会救助所副所长;
聘任刘 冲同志为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
聘任龚春艳同志为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聘任杨贇华同志为社区党建服务中心副主任;
聘任赵激峰同志为联勤和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主任兼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聘任基 炜、顾红良同志为联勤和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副主任兼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副队长。
聘任陈华兴同志为城市综合管理中心主任兼房屋管理所所长;
聘任仇 芳同志为城市综合管理中心副主任兼房屋管理所副所长。
以上同志聘期为2年(未满任期到达退岗年龄或被解职的除外),自2017年3月至2019年2月。上述岗位此前所聘(任)人员的职务自行免去,不另行文。
特此通知。
中共嘉定区徐行镇委员会 嘉定区徐行镇人民政府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