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F5205000-2019-011 | 发布机构: | 徐行镇 |
生效日期: | 2019年06月17日 | 文 号: | 徐府〔2019〕39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街镇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徐行镇人民政府
徐府〔2019〕39号嘉定区徐行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徐行镇农村洁厕(2019-2021年)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企事业单位及机关各部门:
现将《徐行镇农村洁厕(2019-2021年)三年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嘉定区徐行镇人民政府
2019年6月17日
徐行镇农村洁厕(2019-2021年)
三年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开展“厕所革命”要求,切实加强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高农村公共厕所建设管理水平,不断推动“厕所革命”向纵深发展,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重要批示为指导,以乡村振兴为契机,深入开展“厕所革命”工作,进一步提高公共厕所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建立数量充足、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管理规范的公共厕所服务体系,不断提升群众如厕体验感,持续改善农村发展环境,实现徐行镇“厕所革命”标准化、示范化、国际化。
二、工作目标
(一)建设到位
规划引领,合理布局农村公共厕所,到2021年10个村全面落实规划目标,所有农村公厕全面完成提升改造。
(二)管理精细
实行标准化管理和“五步工作法”(检查、反馈、协调、处置、督查)。巩固落实“所长制”管理模式,完善检查记录、维修记录等检查巡查登记制度,实现精准保洁、精细管理。
(三)标准规范
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建设,新建、改建公共厕所全部达到三类及以上标准,每个公共厕所都要按标准设置人性化服务设施。
(四)示范引领
打造代表农村形象的精品示范公共厕所,建设西部田园厕所建设管理示范区,通过示范引领推动全镇公共厕所建设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规划引领,做到合理布局
一是建立以独立式和附属式公共厕所为主、社会对外开放厕所为辅的厕所网络格局,形成布局合理的农村公共厕所服务体系。二是运用大数据分析方法,依托数据分析,进行实地调研,科学统筹规划,确保规划布局合理,达到全覆盖、无死角。三是规划典型示范区,以西部田园建设为主线,建设农村公厕建设管理示范区。
(二)增加工作任务,方便群众使用
一是将现有公共厕所、新建独立式公共厕所、附属式公共厕所纳入规划改建范围,适当增加公共厕所建设数量,我镇现有农村公共厕所108座,通过三年的努力,增设厕所10座,使厕所数量达到118座。二是实施全域改造提升,按照统筹规划布点,对10个村现有的公共厕所进行改造提升,对环境较差、设施不完善的老旧公共厕所进行改建扩建,提高女性厕位比例,确保人流集中场所女性厕位和男性厕位的比例不小于2∶1,其他厕所女蹲(坐)位与男蹲(坐、站)位比例不小于3∶2,并加强人性化设计,满足特殊人群如厕需求,按标准配备厕内服务设施,力戒豪华。三是提升导厕标识设置水平,拓展引导方式,在巩固传统指引方式基础上,拓宽电子指引,提高公共厕所索引功能,全方位、多角度的提供便捷的导厕服务。
(三)健全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水平
严格落实“所长制”,实行标准化管理和“五步工作法”。制定全镇统一的《公共厕所管理与服务规范》。对公共厕所实施专人管理,统一公共厕所检查记录台账,落实全天保洁工作制度,完善检查登记制度,规范检查内容、检查记录、维修记录等检查签字制度,建立健全长效化管理机制,在每个公共厕所明显位置设置制度牌、所长公示栏、检查签字记录册。镇级每月抽查不少于1次,各村每周自查不少于1次。
四、实施步骤
为了深化 “厕所革命”,各相关部门及各村应按照总体规划布点和时间要求积极推进,从而确保到2021年全面完成工作目标任务,具体划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规划配建阶段(2019年1-12月)。各村在镇城建办、土地所、城市综合管理中心的指导下,在12月前完成农村公厕的规划布点,根据选点情况进行实地勘查,确定改建、增设公共厕所的具体位置。每个村完成首批改建指标,同时制定并进一步完善改厕标准及相关管理制度等。
第二阶段:全面推进阶段(2020年1-12月)。各村根据三年行动计划,落实工作资金,全面实施公共厕所增设、提升改造工作。
第三阶段:巩固管理阶段(2021年1-12月)。完成最后一批改建指标,由城市综合管理中心牵头组织对表任务所应提升改造公共厕所进行检查,会同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并将增设、提升改造工作完成情况在全镇通报。
五、责任分工
(一)规划布点工作。利用大数据分析结果,分阶段分层次对全镇公共厕所进行合理规划布局,制作公共厕所规划布点图,突出建设改造重点,明确各村新建、改建数量。2019年优先对钱桥村、伏虎村、曹王村、红星村公共厕所进行规划布点。联合相关部门对新建独立式公共厕所的规划定点进行实地踏勘、逐点排查,确保所选点位具备建设条件。(牵头单位:规建办;配合单位:土地所、城市综合管理中心、各村)
(二)提升改造工作。公共厕所建设和提升改造,要依据规划定点,按照“固定式为主、活动式为辅”的原则进行建设,有条件的必须设置第三卫生间,同时对全镇各村老旧公共厕所进行提升改造。每个村至少有三类以上厕所一座。
(牵头单位:各村;配合单位:规建办、土地所、财政所、城市综合管理中心)
(三)制定管理标准。制定全镇农村公共厕所管理标准,进一步加强我镇农村公共厕所的标准化管理、规范化管理。(牵头单位:城市综合管理中心;配合单位:规建办、社会办、各村)
(四)完成考核验收。制定考核验收标准,对标每年指标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工作举措,管理到位,每年12月25日前将全年指标完成情况以书面形式进行通报。(牵头单位:城市综合管理中心;配合单位:规建办、土地所、社会办、财政所、各村)
六、保障措施
(一)落实主体责任
各村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相应的“农村洁厕”方案,严格按照“农村洁厕”要求,落实“所长制”管理责任,明确职责分工,做到精细化管理。各村民委员会为农村公共厕所建设、提升改造和日常管理的责任主体,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周密安排、精心组织、认真抓好“农村洁厕”,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确保资金到位
各村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超前统筹谋划,将“农村洁厕”经费纳入年度预算,规范程序,保证资金渠道畅通,避免建设资金迟迟不到位,导致任务未按期完成等现象,要全力以赴支持“农村洁厕”,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镇级补贴标准参照《徐行镇关于加强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工作的若干意见》执行。
(三)强化考核评比
城市综合管理里中心应建立每月工作例会制度,组织召开“农村洁厕”互看互比互学现场交流会,搭建学习交流平台,先进带后进,推动徐行镇农村公共厕所整体建设和管理水平提升。
附件:1.徐行镇2019—2021年“洁厕”行动任务表
2.徐行镇农村公共厕所建设、改建标准
3.徐行镇农村公共厕所管理标准
4.徐行镇农村洁厕行动年度考核办法
附件1
徐行镇2019—2021年“洁厕”行动任务表
序号 | 行政村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
完成布点数 | 新建、改建任务数 | 新建、改建 任务数 | 新建、改建 任务数 | ||
1 | 小庙村 | 7 | 2 | 3 | 2 |
2 | 徐行村 | 16 | 5 | 6 | 5 |
3 | 钱桥村 | 6 | 2 | 2 | 2 |
4 | 大石皮村 | 5 | 2 | 2 | 1 |
5 | 伏虎村 | 5 | 2 | 2 | 1 |
6 | 和桥村 | 16 | 5 | 6 | 5 |
7 | 劳动村 | 29 | 9 | 12 | 8 |
8 | 红星村 | 6 | 2 | 2 | 2 |
9 | 安新村 | 9 | 3 | 4 | 2 |
10 | 曹王村 | 19 | 6 | 8 | 5 |
合 计 | 118 | 38 | 47 | 33 |
附件2
徐行镇农村公共厕所建设、改建标准
项 目 | 标 准 | 备注 |
选址 | 主要道路附近,人流量较多或村民集居的地方 | 必须符合用地要求 |
建筑形式 | 新颖美观,适合新农村特点,与周围环境协调 | |
室外装修 | 新颖美观,适合新农村特点,与周围环境协调 | |
室外绿化 | 根据周边环境需要而定 | |
建筑面积 | 不小于20M2 | |
工具间 | 视情况而定,有条件不小于2M2 | |
室内高度 | 不低于3.3m | |
厕所大门 | 木门或其它耐腐材料 | |
室内顶棚 | 防潮、耐、腐、蚀材料吊顶或涂料 | |
室内墙面 | 贴面砖到顶 | |
地面、蹲台 | 铺防腐防滑地面砖 | |
除臭设施 | 有 | |
平面布置 | 男女大便厕位各不少于3个,小便站位不少于1个 | |
大便器器具 | 标准坐、蹲(前冲式带尿板)式独立大便器或通槽便器,其前沿离门不小于300mm | 有标示、配置以蹲便器为主,男女厕所应至少设置一个坐便器 |
大便冲水设备 | 宜采用非接触式冲洗阀装置或手动冲水阀 | |
大便厕位门与隔断板 | 防酸、碱、刻、划、烫的新材料,高1.5m。 | |
小便器器具 | 标准挂式便器或通槽便器 | |
小便冲洗设备 | 宜采用非接触式冲洗阀装置或手动冲水阀 | |
小便站位间距 | 0.7m | |
小便站位隔板 | 宽0.4m,高0.8m | 视条件需要而定 |
通风设施 | 通风良好,窗台高2M以上,有防盗设施 | |
化粪池 | 有或直排污水管道 | |
供水 | 管径25~50mm | |
排水 | 排水管150mm以上,带水封 | |
地面排水 | 设水封地漏男女各一个 | |
洗手盆或洗水龙头 | 带感应或延迟水龙头标准洗手盆或节水龙头 | |
废纸容器 | 男女厕每厕位设一个 | |
指路牌 | 有 | |
灯光厕所标牌 | 有 | |
厕所男女标牌 | 有 |
附件3
徐行镇农村公共厕所管理标准
第一条 为加强我镇农村公共厕所管理,提高农村公共厕所卫生水平,方便群众使用,根据《全国城市卫生检查评比标准》和住建部《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及《嘉定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本标准的农村公共厕所是指供农村居民和流动人口共同使用的公共厕所、公共场所配套公共厕所。
第三条 按照“谁建设,谁管理”的原则,各村负责属地化农村公共厕所的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城市综合管理中心负责对各村针对日常管理进行考核评比打分。
第四条 各村应对农村公共厕落实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要按时上岗,不得私自雇工顶岗或转包。
第五条 农村公共厕所实行24小时免费开放。
第六条 如厕人员必须遵守公共厕所的各项管理制度,自觉维护公共厕所卫生:
(一)大便入坑,小便入池,手纸入笼;
(二)禁止随地吐痰,随意乱刻乱画;
(三)大小便后即时冲水,严禁将其它废弃物丢入便池内;
(四)洗手后,即时关掉水龙头;
(五)爱护公厕的设施、设备,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第七条 公共厕所卫生标准和清扫保洁制度应上墙公布,各类标识规范、明显。
第八条 公共厕所设施应符合以下质量要求:
(一)内外墙壁无剥落,门窗、洗手池、照明灯具完好无损;
(二)屋面无漏雨,墙壁无污损;
(三)地面、便池、便坑道槽、隔档完好,瓷片无脱落损坏;
(四)上下水管道畅通,无跑冒滴漏,贮粪池有盖板;
(五)保持公共厕所化粪池畅通,防止沼气蓄积;
(六)漏水情况的维修不能超过2小时;
(七)小便器、大便器的维修更换不能超过24小时。
第九条 公共厕所保洁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公共厕所内采光、照明和通风应良好,无明显臭味;
(二)公共厕所内墙面、天花板、门窗和隔离板无积灰、污迹、蛛网,无乱涂乱画、乱贴,墙面光洁,外墙面整洁;
(三)公共厕所内地面光洁,无积水、无泥土、无粪便、无尿碱;
(四)蹲位整洁,大便槽两侧无粪便污物,槽内无积粪,洁净见底;
(五)小便槽(斗)无水锈、尿垢、垃圾,基本无臭,沟眼、管道保持畅通;
(六)公共厕所内照明灯具、洗手器具、镜子、挂衣钩、烘手器、冲水设备完好,无积灰、污物,窗纱无尘埃、破损;
(七)公共厕所外环境整洁,无乱堆杂物,保洁工具设置整齐,无乱搭建和拉绳,公共厕所四周3至5米范围内,无垃圾、粪便尿迹等污物;
(八)蝇蚊孳生季节应定时喷洒蚊蝇药物或安装防蚊蝇设备,有效控制蚊蝇;
第十条 公共厕所管理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提前10分钟上岗,保持衣着整洁;
(二)每天对设施、设备全面清洗一次,做到人离即保洁,并每天对公共厕所进行一次消毒除臭处理。
第十一条 公共厕所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与管理无关的经营活动;禁止在公共厕所内接水、接电、淘菜、洗衣等。
第十二条 加强产权管理,确保农村公共厕所数量不减少。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侵占、损坏、拆除、迁移、封闭公共厕所。拆除公共厕所必须向城市综合管理中心实行备案。
附件4
徐行镇农村洁厕行动年度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推动“洁厕行动”深入开展,提高我镇农村公共厕所管理水平,按照徐行镇农村洁厕(2019-2021年)三年行动方案要求,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要求
完善检查制度,进行登记统计,明确管理标准,规范标识标志设置,落实“所长制”,公共厕所做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四净:地面净、墙壁净、厕位净、周边净,三无:无溢流、无蚊蝇、无臭味,两通:水通、电通,一明:灯明)。
二、考核范围
全镇10个村
三、考核内容
公共厕所新建、改造任务完成情况、管理制度和“所长制”落实情况、公厕保洁质量情况、设施设备维护情况、媒体曝光及群众监督意见处理情况等。
四、考核方法
(一)制定考核表格
按照考核内容,制定考核表格,检查公共厕所从被检单位花名册中随机抽取。
(二)组织现场检查
镇每月检查不少于1次,各村每周自查不少于1次。检查应采取现场查看、检查签字、现场打分等方式,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详细记录、拍照(摄像)取证,按照《徐行镇农村公共厕所管理考核评分标准》进行评分。
(三)汇总检查资料
当天检查结束后,检查人员须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整理,并将现场检查的相关影像资料、检查记录整理存档,以备查询。
(四)反馈检查情况
每月将检查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并通过镇级媒体进行对外发布,以利查询和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五)接受公众监督
对市民投诉、媒体曝光的事项,要及时处理并回复,考核单位应在当月的检查考核评比中扣除相应分值。
五、奖惩办法
(一)农村公共厕所考核工作纳入全镇人居环境目标责任考核中,其考核结果作为各村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
(二)对“不达标”的公共厕所要求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下发督办单,当月考核成绩一票否决。
(三)实行通报制。每月将检查考核结果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
(四)实行选优制。每年根据检查考核情况在全镇范围内评选出10座“最美公厕”,每年评选出10名“洁厕行动”先进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