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F5206000-2019-015 发布机构: 徐行镇
生效日期: 2019年11月12日 文 号: 徐府〔2019〕68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街镇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徐行镇人民政府

徐府〔2019〕68号

嘉定区徐行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行镇2019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12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村、企事业单位及机关各部门:

        现将《徐行镇2019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嘉定区徐行镇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12日


 

徐行镇2019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计划

 

为保障徐行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各项任务顺利完成,对照上海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海市2019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计划》(沪水务〔2018〕1453号)和《嘉定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嘉府办发〔2018〕30号)相关要求,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相关精神,深入推进我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进一步加强灌溉设施长效管理,进一步推进农业节水工作,进一步维护并提升已有改革成果,确保2019年全面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各项工作任务。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完善政策机制

一是严格按照市级要求,进一步完善镇级相关政策机制,确保各项政策制度落实执行到位,保障本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顺利有序推进;二是严格对照区级要求,进一步完善镇级相关政策机制,在坚持改革方向和改革原则前提下,鼓励机制创新,重点在村级农业用水奖补政策完善、奖补资金使用管理、农田灌溉设施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等工作上下功夫、出成效。

(二)严格农业用水管理

认真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按照《上海市农业水价分解实施细则》和农业用水总量控制的要求,加强村级农业用水水权执行的监督管理。开展灌溉设施运行基础数据的统计分析,及时掌握各灌区用水动态,做到用水计量准确、定额管理受控,确保水权明确、总量控制,为改革工作的绩效考评和农业用水节水奖补提供支撑。

(三)加强水价执收和管理

按照《关于完善上海市农业水价管理的通知》、《嘉定区农业水价核定办法》等文件相关要求,全面推行农业用水供需双方协商定价机制,明确农业水价收费标准,严格落实农业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切实加强农业水价执收管理,并按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四)推进农业节水项目建设

以推进第二轮农林水三年行动计划为重点,加快推进都市现代农业示范项目建设;在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继续申报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对运行时间长、工作效率低的灌排设施、田间配套设施等进行更新改造、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田灌溉水利用效率,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夯实基础。

(五)加强灌溉设施长效管理

按照《嘉定区农田灌溉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要求,全面落实农田灌溉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实现灌溉设施维修养护市场化工作全覆盖推进。以“四项制度”(设施登记制度、使用发证制度、责任落实制度、检查考核制度)为核心,围绕“五个一”框架(即:一套工作制度、一组管理网络图、一套管理台帐、一份统计测算表和一本照片图册)要求,明确农田灌溉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落实灌区运行维护队伍,加强设施的养护管理,实现农田灌溉设施管理“日常运行属地化、维修养护市场化、检查考核常态化”。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坚持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放在重要位置,在镇农业水价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成员单位通力合作、全力推进,各村委会要履行主体责任,切实担负起属地管理职责,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措施。要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整体合力。

(二)加大财政投入,做好资金保障

根据需要进一步加大镇级财政配套力度,确保改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保障改革工作顺利开展。同时,进一步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绩效评价,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以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综合效益的充分发挥。

(三)强化过程监督,确保改革实效

一方面,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组织对各相关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督查、指导、培训,积极培育选树行业管护典型,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实现全镇改革工作齐头并进。另一方面,各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人员要加强对各用水户的改革工作检查和指导,确保改革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