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F5305000-2019-022 | 发布机构: | 徐行镇 |
生效日期: | 2019年12月05日 | 文 号: | 徐府〔2019〕75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街镇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徐行镇人民政府
徐府〔2019〕75号嘉定区徐行镇人民政府关于徐行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水价核定的通知
徐行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徐行镇现有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灌溉区51个,核定灌区面积为14650亩。按照《嘉定区2019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计划》要求,农业全成本水价由灌溉电费、放水员工资、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费和日常管理养护费四部分组成。
经徐行镇水务所与农业服务中心联合测算,我镇本年度农业全成本水价平均156元/亩。按照“不增加农民负担”的原则,确定我镇各村可向用水户收取不高于50元/亩的水费,用于支付灌溉电费、放水员工资和日常管理养护,不足部分由各村自筹承担。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费主要由政府财政资金承担。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定区徐行镇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