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F5204000-2020-013 | 发布机构: | 徐行镇 |
生效日期: | 2020年04月14日 | 文 号: | 徐府〔2020〕16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街镇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徐行镇人民政府
徐府〔2020〕16号嘉定区徐行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的通知》(沪府发〔2020〕3号)和《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本区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嘉府发〔2020〕13号)要求,为切实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执行嘉定区人口普查工作方案和要求,结合本镇人口特点开展人口普查各项工作,真实准确反映本镇人口发展状况。
(二)普查目的。全面查清本镇人口数量、人口结构、区域分布、城乡住房等基本情况,为制定和完善本镇人口与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快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科学、准确、完整的基础数据。
二、普查对象、内容和时间
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三、组织实施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涉及每个家庭和每个人。本镇人口总量规模较大,外来流动人口比例较高,“人户分离”“职住分离”情况普遍,调查环境复杂,入户难度大。各村、社区和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人口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工作难度,按照国务院确定的“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工作原则,认真做好本镇的普查组织实施工作。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嘉定区徐行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邵刚任组长,领导小组负责本镇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对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各村、社区要成立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工作机构,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的作用,认真做好本区域内的人口普查工作。
镇、村(社区)普查机构可根据工作需要,招聘或者从有关单位借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为稳定普查工作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应按规定及时支付招聘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借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并保留其原有工作岗位。
四、经费保障
本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由镇级人民政府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要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执行财经管理制度。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依法普查。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开展普查各项工作。镇、村(社区)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二)加强宣传工作。镇、村(社区)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切实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组织和报道工作。要充分发挥镇、村委会、居委会作用,因地制宜,采用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广泛深入宣传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三)提升信息化水平。要加强部门行政记录和社会大数据在本次人口普查中的应用,提高普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各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向普查机构提供部门行政资料,协调有关单位提供相关数据。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部门和单位提供数据依法履行保密义务。
(四)强化工作监督。镇、村(社区)普查机构要建立普查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要建立督查考核制度,制定科学的考核标准,对普查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实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
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对普查中违纪违法责任人,由普查机构依照有关规定提出处分处理建议或者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并及时移送任免机关或者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予以处理。
附件:1. 上海市嘉定区徐行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
成人员名单
上海市嘉定区徐行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分组
嘉定区徐行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4日
附件1
上海市嘉定区徐行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邵 刚(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徐红斌(镇党委副书记)
刘 彪(镇党委副书记)
陈 枫(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徐荣兴(镇党委委员)
罗 梁(镇党委委员)
丁新华(副镇长)
程 勤(副镇长)
沈雅玲(副镇长)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 燕(镇文化体育服务中心主任)
王佳丽(镇党群工作办公室宣传干事兼文明办副
主任,镇团委书记)
卢盛珠(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主任兼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主任、社会救助事务所所长)
叶德林(镇财政所所长)
朱 廷(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汤 岐(镇统计办主任)
李 钠(镇城市综合管理中心主任兼房屋管理所
所长)
杨爱萍(镇经济管理事务中心主任)
谷 创(徐行派出所所长)
陈 静(镇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信访办公室主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
林宗华(镇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主任兼教委常务
副主任)
房一新(镇政府办公室主任)
施开学(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施向红(镇党群工作办公室人事干事兼社区党建
服务中心主任)
夏 敏(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
上海市嘉定区徐行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枫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爱萍同志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陈静、汤岐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其接任领导自然替补。普查工作完成后,上海市嘉定区徐行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附件2
上海市嘉定区徐行镇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分组
1. 综合组:负责对接上级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人口普查制度,工作职责,负责指导、培训基层人口普查指导员、普查员,把控人口调查时间节点、工作流程、标准,指导各个时段人口普查工作开展。(牵头领导:陈枫、刘彪,责任部门:统计办、综治办、人口办、徐行派出所)
2. 人事组:做好人口普查办公室人员抽调工作和人口普查开展时期人员调配工作(牵头领导:徐红斌、徐荣兴,责任部门:组织人事科)
3. 宣传组:负责加强本镇范围内人口普查的宣传,营造人人关心普查,人人参与普查的舆论氛围,挖掘普查时期先进典型,做好工作动态和简讯。(牵头领导:罗梁,责任部门:宣传科、文体服务中心、统计办)
4. 组织保障组:落实人口普查文件,保障人口普查期间办公设备、场所落实,确保经费落实到位。(牵头领导:陈枫,责任部门:统计办、经管中心、政府办、财政所)
5. 村(社区)组:重点做好各村(社区)人口普查各项工作落实(牵头领导:刘彪、陈枫,责任部门:人口办、统计办)
6. 重点区域组:协调做好重点、盲点、难点等特殊区域内人口普查工作,做到不重不漏(牵头领导:刘彪、程勤,责任部门:综治办、人口办、徐行派出所、规建办、统计办)
7. 考核监督组:负责人口普查期间工作跟踪考核,对普查推进严重懈怠不力的进行问责。(牵头领导:陈枫,责任部门:统计办、经管中心)
8. 其他核查组:负责协调本镇区域内学校人口统计;并负责人口普查中、后人口出生、死亡等核实(牵头领导:沈雅玲,责任部门:社会办、教委、统计办)
嘉定区徐行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