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F5301000-2022-006 发布机构: 徐行镇
生效日期: 2022年06月24日 文 号: 徐府发〔2022〕6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街镇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徐行镇人民政府

徐府发〔2022〕6号

嘉定区徐行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行镇防汛防台人员避险转移专项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24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现将《徐行镇防汛防台人员避险转移专项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嘉定区徐行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4日

 


徐行镇防汛防台人员避险转移专项预案

 

为有效应对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的影响,坚决贯彻“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和“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重要理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上海市防汛条例》、《上海市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上海市嘉定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按照《嘉定区防汛防台人员避险转移应急预案》,结合徐行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机构及职责

(一)领导机构

本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由镇党委、镇人民政府统一领导,镇人民政府是本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镇防汛指挥部作为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和区防汛指挥部领导下的议事协调机构,负责本镇防汛防台人员避险转移的组织指挥工作。

(二)指挥机构

为了有效开展防汛防台人员避险转移工作,在镇防汛防台指挥部领导下,成立徐行镇防汛防台人员避险转移工作专班,由镇防汛防台指挥部副总指挥章毅俊任组长,镇防汛防台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李钠任第一副组长,镇防汛防台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高海峰、周恩君和转移安置保障工作总责任人夏敏任副组长,镇防汛防台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各村居防汛责任人任组员。工作专班在避险转移工作启动后,在镇防汛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实施人员避险和转移安置工作。

(三)工作机构

工作专班下设四个工作小组:联络协调工作小组、转移管制工作小组、生活保障工作小组、安全保卫工作小组。

1.联络协调工作小组

组  长:李  钠,负责协调实施人员转移安置各项准备工作。

组  员:仇  芳,负责与区防汛办联络及各项信息数据上报。

基  炜,负责转移安置时现场秩序管理及转移安置点秩序维护。

2.转移管制工作小组

组  长:夏  敏,组织实施在建工地人员转移安置工作,必

要时组织实施强制性转移。

组  员:平立锋,组织实施征地施工人员转移安置及信息统计。

朱  廷,组织实施危化企业人员转移安置及信息

统计。

周恩君,组织民兵等精干力量开展转移安置期间引

导工作,必要时配合开展强制性转移安置

管控。

3.生活保障工作小组

组  长:朱秋红,负责安置点疫情防控工作及环境卫生保障

工作。

组  员:王  怡,负责徐行中学安置点场所提供及生活管理。

祝丽芳,负责转移安置期间人员医疗保障和疫情防

控工作。

李海青,负责安置点人员的生活物资和防疫物资保障。

俞建明,负责徐行小学安置点场所提供及生活管理。

4.安全保卫工作小组

组  长:施开学,负责转移安置期间治安保障及维稳工作。

组  员:谷  创,负责人员转移安置期间警力保障、治安保

障工作,以及交通安全保障。

李海青,负责人员转移安置时交通工具保障。

二、启动条件及对象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行政区域内为防御风暴潮洪灾害而进行的人员避险转移。

(二)启用条件

市、区气象部门发布防汛防台橙色以上预警信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市防汛指挥部)、嘉定区人民政府(区防汛指挥部)发出人员转移命令;发生重大险情、灾情,根据实际情况需要采取人员避险转移措施,即可启用本预案。

(三)适用对象

危房简屋内的居民;建设工地施工人员;居住在田间地头搭建的简屋窝棚内的人员;易受淹地下空间相关人员;高空构筑物安全隐患影响范围内人员;区域内的船民;其他根据实际情况需要避险转移的人员。

三、转移方式及场所

(一)转移安置方式

人员安置可采取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两种方式进行。为加强管理,有序保障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原则上实行集中安置的方式安置需转移人员。如果转移安置人员一定要分散安置的,必须报镇防汛转移安置工作专班同意,经备案后可落实分散安置。在防汛防台形势严峻的情况下,所有需转移安置人员必须接受集中转移安置,经劝导仍不接受集中安置的人员,将根据区防汛办的指令,开展强制性转移安置。

(二)转移安置场所

根据转移安置场所设定要求,将符合防汛防台应急避险条件的徐行小学、徐行中学设定为镇级集中安置场所。并将徐行社区餐厅和小庙村餐厅作为应急避险转移安置场所的备用场所,方便转移安置。各村居根据实际,精心选择结构坚固,避险能力较强的建筑物作为转移安置场所,形成镇村(居)联动,协力推进应急避险和转移安置点建设。集中安置场所要储备相应数量的救灾物资和基本生活物资,确保安置人员有住处、有饭吃、有干净水喝。在醒目位置和主要道口设置安置场所标识牌、指示牌,标注应急撤离路线、人员疏导标志和安置场所功能分区标志。各级集中安置点日常管理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责任人分别为本单位(村居)行政主要领导。

(三)防疫物资准备

人员转移安置场所出入口应设置“数字哨兵”或在醒目位置张贴场所码,配备额温枪、红外线测温仪或热像测温仪。要储备抗原检测试剂、口罩、75%酒精消毒湿巾、物体表面消毒剂、免洗手消毒剂和防护服、护目镜/防护面屏、一次性医用手套等防护和消毒用品。各安置场所内还必须设立医疗点和临时隔离点,配齐相应物资设备。

四、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准备工作

充分发动村、居委和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做好人员转移排查和宣传工作,提前摸排本单位、本部门、本辖区内需要避险转移的人员情况,实施转移人员的动态管理,及时调查、更新转移人员数据库,并一一对应确定转移安置场所。尤其要针对人员转移明确责任,明确转移路线,适时开展预演演练。

(二)转移实施

接到区人民政府、区防指下达人员转移的指令后,镇工作专班和各工作小组应当立即根据各自工作职责,迅速组织有关应急力量,把人员转移指令第一时间传达到相关单位和人员,并立即开展转运,做到应转尽转,应转必转,应转早转。各安置点要对安置人员做好进场休息登记、休息位置规划,生活物资保障、安全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好安置场所内各项秩序。各村居委、有关单位还要开展敲门扫楼、逐户检查,以防遗漏而造成不必要的人员伤亡。工作专班要第一时间向上级部门报告人员避险转移情况。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期间,务必做好人员转移点、转移过程和避险转移场所的防疫工作。

(三)人员返回

当防汛防台橙色以上预警解除或者重大险情、灾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区防汛指挥部发出人员返回指令后,工作专班即时通知各村居、各部门、各单位按各自工作职责,组织避险转移人员有序返回原驻地。人员返回后,各安置点要做好环境消杀、清洁卫生等工作。

五、防疫要求及措施

当前,新冠疫情还在传播,防控工作容不得半点松懈,疫情防控工作必须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做好转移安置场所和人员的疫情防控,是本镇实现防汛防疫两手抓、两手硬、两手赢的重要工作内容。

(一)场所卫生管理

由镇社会办牵头,组织学校、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对转移安置场所进行全面清洁和消毒工作,配备足够的防护物资和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卫生消毒物资,保持场所内空气流通。

(二)工作人员管理

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在镇卫生服务中心医生的指导下做好个人防护,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查验措施,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一律停止工作,实施检查。

(三)避险人员管理

根据避险人员所有区域的疫情防控等级,做好分批转移、分开安置,避免出现交叉感染风险。进入安置点之后,要严格执行“扫码+测温+口罩”准入机制。入住期间,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发现体温异常人员及时组织隔离,发现健康状况异常人员及时劝离就医,保障其他安置人员的健康安全,坚决防止在群众避险转移中发生疫情扩散蔓延。

各村(居)必须因地制宜建立相应的保障工作小组,扎实有效做好转移安置工作,保障群众的生活有序和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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