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F5005000-2017-002 | 发布机构: | 徐行镇 |
生效日期: | 2017年01月25日 | 文 号: | 徐府[2017]2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街镇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徐行镇人民政府
徐府[2017]2号嘉定区徐行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徐行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嘉定区徐行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
徐行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各村、居委,机关各部门:
由于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的岗位变动,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徐行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后的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陆建新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主任:刘 彪 镇党委副书记
陈 枫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丁新华 副镇长
杨旭春 副镇长
沈雅玲 副镇长
成 员:(按姓氏笔划排序)
王 忠 镇总工会副主席
王 燕 镇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主任
王佳丽 镇文明办副主任
王柏林 上海徐行清运保洁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毛秋华 大石皮村党总支书记
叶德林 镇财政所所长
朱 廷 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朱晓峰 嘉定公安分局交警支队六大队队长
朱曦中 徐行市场监管所所长
刘 冲 镇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汤 洁 红星村党总支书记
李 钠 小庙村党总支书记
杨 洁 徐行村党总支书记
邱怡敏 徐行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张 毅 和桥村党总支书记
张英芳 镇社区管理办公室主任
陆 冬 伏虎村党总支书记
陆丽娟 钱桥村党总支书记
陈 钢 安新村党总支书记
陈 莲 镇文化体育服务中心主任
陈 静 镇信访办公室主任
陈华兴 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
陈俊懋 曹王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周华军 徐行派出所所长
周佳芬 镇妇联主席
赵激峰 镇联勤网格化中心副主任、徐行城管中队副队长(主持工作)
胡梦阳 镇团委书记
施开学 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姚忠元 镇司法所所长
黄 静 镇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
黄彩仙 启悦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樊友华 曹王村党总支书记
潘明龙 劳动村党总支书记
戴 强 徐行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戴燕峰 启源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徐行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社会办。王燕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朱秋红同志兼任专职副主任,刘冲、赵激峰、邱怡敏、顾源远、陶耀伟同志兼任副主任。
今后,徐行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的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部门)的接任人员自然替补。
附件:徐行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其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嘉定区徐行镇人民政府
2017年1月25日
附件
徐行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其成员单位
工作职责
一、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职责
组织落实上级与镇党委、政府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部署、统筹指导全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提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重大政策措施;督促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组织开展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组织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综合整治,研究食品药品安全相关工作。
二、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为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具体承担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担以下职责:
(一)综合管理职责。负责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联络;推动本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和制度建设;组织拟订本镇食品药品安全和监管队伍建设规划;完善本镇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管理和发布机制,规范本镇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工作;完成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工作。
(二)协调指导职责。按照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部署和职责分工,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开展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情况的调查研究,并提出对策建议;组织开展全镇食品药品安全重大整治和联合检查行动;组织协调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培训工作。
(三)监督考评职责。督促检查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督促检查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和各村、居委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拟定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并组织实施。
(四)应急管理职责。完善本镇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体系,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应急能力建设;完善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处置机制,监督、指导、协调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配合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监测、处置;受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委托,协调辖区非成员单位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
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镇政府和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任务,不取代相关部门在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方面的职责。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三、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文化体育服务中心:在《今日徐行》、徐行镇政府网站等镇级新闻媒体做好食品药品安全新闻报导和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在镇主要路段设置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牌。
(二)经发办:督促食品药品企业建立企业诚信体系。协调区环保局,依照《上海市饮食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对饮食服务经营者违反油烟污染防治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管理环境污染对地产农产品的影响。协助加强企业食堂食品安全的管理。
(三)社会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进课堂活动。负责学校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和食品药品安全健康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学校突发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机制;督促集贸市场开展农残抽查,加强废弃猪肉监管。
(四)财政所:按照上级要求,保障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相关工作经费。
(五)农业服务中心:承担本镇初级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的监管;负责本镇地产蔬菜、生猪及畜禽产品、水产品等初级农产品的监管;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监测,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培育农产品品牌;开展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实施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监督管理。协助粮食收购单位做好粮食收购。
(六)市场监管所:全面监管生产、流通、餐饮环节食品安全;依法负责本镇无证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查处和整治工作;负责食品(保健食品)广告活动的监督检查,对商标侵权的食品进行查处,加强网络食品交易监管,查处与食品相关的消费纠纷;加强集贸市场内经营户营业执照和活禽交易(按市规定)的监督管理;负责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督管理。按照权限规定,对药品、药包材生产、流通、使用单位开展日常监督管理、专项整治和抽样等。
(七)嘉定区公安分局交警支队六大队:协助开展道路食品摊贩整治;配合开展联合执法。
(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负责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现场进行卫生处理,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对因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导致人身伤害的人员组织救治;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相关的健康教育等工作。
(九)卫监分所:开展非法行医整治,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药品及时联系相关部门;负责生活饮用水水质的监测。
(十)派出所:负责协助各成员单位依法查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假冒伪劣食品等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的犯罪活动;负责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区域的治安维护工作;配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暴力抗法案件。
(十一)城建办:与相关部门合作,共同开展对本镇建筑工地内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十二)城管中队:承担占道经营食品和非法收运处置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违法行为的监督管理职责;开展联合执法。
(十三)上海徐行清运保洁服务有限公司:承担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的管理职责。
(十四)社区办:负责协调社会管理中居委会的食品药品安全评估。
(十五)司法所:指导、参与食品药品安全执法重大法律问题的研究处理,负责监督检查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单位依法行政工作。
(十六)信访办: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引起的社会矛盾的调处;维护社会稳定。
(十七)综治办、联勤和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运用大、小联勤和城市网格化管理机制,协助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保障食品监管执法;及时抄报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整治。
(十八)工、青、妇:向工会成员单位、妇女、青少年广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及法规宣传活动;参与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成志愿者队伍协助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的宣传、监督工作。
(十九)监察室:承担行政监察和行政问责等有关工作。
(二十)各村、居:对辖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各村、居书记为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推进辖区食品药品安全建设,确保无地下食品生产加工窝点;落实有效措施防止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参与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处理;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内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违法行为开展整治;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整治工作中维护稳定、帮助困难群体解决生活和就业困难等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教育等工作,鼓励社会公众的举报行为。
各成员单位要承担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对部门监管职责未尽事项,由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根据本镇实际协调决定,明确部门的监管职责。各成员单位要指定1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