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17-00055 | 发布机构: | 徐行镇 |
生效日期: | 2017年11月17日 | 文 号: | 徐府[2017]71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街镇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徐行镇人民政府
徐府[2017]71号嘉定区徐行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18年度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嘉定区徐行镇人民政府关于
开展2018年度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经济城、企事业单位:
在全镇各级领导的重视下,各献血单位和广大市民的密切配合和积极参与下,徐行镇圆满完成了2017年度区府下达的献血任务。为圆满完成新一年的无偿献血工作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上海市献血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本镇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指标
2018年我镇的献血总量为830人份(每人份200毫升)。
二、工作安排
(一)时间节点
今年献血仍采用一次法的采血方法,即体检与献血一次完成,无需另外体检。具体时间安排如下:2017年11月23日召开献血工作动员会;2017年12月1日前上报《2018年徐行镇献血(体检)名单登记表》,登记表(左上角)加盖单位章,单位负责人、经办人签字。(镇政府312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联系人:张岩、王艳,联系电话:59553816);体检采血时间分别是2017年12月19日、12月20日、12月27日的上午,三个半天(具体见《各单位献血日期和时间安排表》)。
(二)有关规定
1.参加无偿献血者年龄为18-55周岁的健康男女公民。
2.对未完成献血任务的单位将征收补偿金,以每只血(200毫升/只)医疗用血费的五倍计算。
3.医疗用血制度。
(1)实行公民个人储血、家庭成员互助、单位互助和社会援助相结合的用血制度。
(2)有工作单位的适龄健康公民未献血而需要用血的,应向单位所在地的区血站办理用血证明,并交纳互助金;未完成年度献血计划的单位,其职工需用血,单位也要交纳互助金。
(3)无工作单位,不符合献血条件的公民需用血,可凭家庭成员中献血证书办理用血证明,家庭成员中无成员献血者则交纳互助金。
(4)本镇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内需医疗用血的,按献血量的五倍免费用血,并免交用血互助金。如五年后需用血者,按献血等量免费用血,并免交互助金。
(5)本镇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内,其不符合献血条件的家庭人员用血,按等量免费用血,并免交互助金。
4.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雇佣他人冒名顶替献血或冒用他人身份献血,一经发现镇将会同区有关职能进行相关行政处理、处罚。
5.一经发现非法组织他人卖血者,镇将会同区有关职能部门没收全部非法所得,并处以相应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其他事项
1.为体现对献血者的关心,各单位可给献血者休息七天,并给予适当营养补贴,禁止高额补贴。
2.献血误工费必须发放到每个献血者个人手中,不能委托他人发放。
3.凡参加体检和献血的公民,本镇户口者需带好本人的身份证。在本镇工作的外省市职工、临时工,需带好本人的身份证、居住证,以备现场核查登记。
4.各单位需按规定时间到达体检献血地点。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无偿献血工作的责任感
无偿献血事关临床用血的需要和安全,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益,也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体现。各单位要继续高度重视无偿献血工作,加强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建设,保证血液的供需平衡和安全。镇建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社会办、徐行卫监分所、综治办、卫生中心等各职能部门、单位负责人为组员的献血工作领导小组,由镇社会办负责处理日常具体事务。各单位要加强辖区内无偿献血工作的领导,坚持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条线广泛参与的格局。
(二)广泛宣传,创新模式,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各单位要按照“十三五”期间区血液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在镇献血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创新无偿献血增量模式,号召广大公民参加无偿献血,切实推进我镇无偿献血工作的发展。各单位要通过不同渠道,利用宣传栏、黑板报、画廊、网站公告、公众微信号信息推送等不同的宣传媒介,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上海市献血条例》和科学献血知识的宣传,在全镇上下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环境,使每一个公民都能认识到无偿献血是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踊跃参加无偿献血是每个公民光荣而神圣的职责,进一步动员广大居民积极参加无偿献血。
(三)强化措施,明确责任,全力以赴完成无偿献血任务
各单位要坚持和完善“党员干部带头献血制度”、“健康职工按顺序编号制度”和“按户轮换制度”,按照镇无偿献血任务通知书的指标和时间节点,落实责任人,采取措施,组织并实施好;也可根据自己的工作行业特点,制定行之有效的方法,确保圆满完成此项工作。各单位要制订奖惩措施,积极扩大固定自愿无偿献血者队伍规模,逐步提升单次400ml献血人群的比例,对自愿献血者要进行适当奖励;对未完成献血任务或在献血工作中有作弊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均不能参加任何形式的文明评选活动,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上海市献血条例》的有关规定由相关职能部门给予相应的处罚。要加强对非法组织他人卖血的防范措施,协同公安监察部门严厉打击血头和雇人献血的违法行为,确保血源安全。
附件:1.公民无偿献血的体检标准
2.各单位献血日期和时间安排表
3.献血(体检)名单登记表
嘉定区徐行镇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17日
附件1
献血者体格检查标准
1.年龄:18~55周岁。(1962年12月14日至1999年12月13日)
2.体重:男≥50千克,女≥45千克。
3.血压:12~20/8-12kpa,脉压差≥4 kpa。
或90~140/60>90mmHg,脉压差:≥30mmHg。
4.脉搏:60~100次/分,高度耐力的运动员≥50次/分。
5.体温正常。
6.皮肤无黄染、无创面感染、无大面积皮肤病,浅表淋巴结无明显肿大。
7.五官无疾病,巩膜无黄染,甲状腺不肿大。
8.四肢无严重残疾,无严重功能性障碍及关节无红肿。
9.胸部:心肺正常(心脏心量性杂音可视为正常)。
10.腹部:腹平软,无肿块、无压痛,肝脾不肿大。
附件2
各单位献血日期和时间安排表
日期 | 时 间 | 单 位 |
12月19日 (周二)上午 | 8:00—9:00 | 小庙村 钱桥村 红星村 劳动村 徐行居委 |
9:00—10:00 | 徐行村 大石皮村 伏虎村 启悦居委 启源居委 | |
10:00—11:00 | 和桥村 安新村 曹王村 曹王居委 | |
12月20日 (周三)上午 | 8:00—9:00 | 单位编号32—46,139—168的企业 |
9:00—10:00 | 单位编号47—58,121—138号的企业 | |
10:00—11:00 | 单位编号59—69号的企业 | |
12月27日 (周三)上午
| 8:00—9:00 | 单位编号70—75号的企业 |
9:00—10:00 | 单位编号76—88号的企业 | |
10:00—11:00 | 单位编号89—120号的企业 | |
说明 | 1.请按规定时间到达现场。 2.献血地点:徐行镇社区助老服务社(曹王路236号)。 3.请各单位带队者管理好自己的队伍,按顺序号依次体检献血。 4.请带好相关证件(身份证、居住证、工作证等)。 |
附件3 | |||||||
2018年徐行镇献血(体检)名单登记表 | |||||||
单位名称:(盖章) | 单位代码: | ||||||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工作单位 | 献血数量 | 联系电话 | ||
单位负责人:(签字) | |||||||
具体经办人:(签字) | 联系电话: | ||||||